灵活用工可以不缴社保吗?

2020.11.06

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固定全职,是指企业基于实时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此时,人力资源像是水和电一样,按照需求随时使用,随时停止。

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新经济模式出现,不断考验着传统的用工模式,也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全日制劳动关系模式,该用工模式被《劳动合同法》所严格管控、调整和规范,导致用工模式僵化、解雇保护严苛、用工成本高昂等局限,难以适应和满足新经济的发展壮大。

不过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灵活用工”的明确定义。

我国的用工关系分为三类,即:标准劳动关系(企业直接雇佣员工)、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和非劳动关系(业务外包)。

基于对“灵活”一词的不同理解,灵活用工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及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企业利用灵活用工的配置方式,特别是用工弹性模式,能够灵活地因需而变,满足快速变化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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