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差额计税

2020.08.17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用差额计税方式可以降低外包企业的税负。我们举个例子说明,假设外包公司B雇佣员工C,派遣到用工企业A工作,A向B支付派遣费1万元,B雇佣C的成本为9千元(员工应发工资6千元,实发工资4千元,企业缴纳社保公积金3千元,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2千元,大致凑个整数,方便说明),B获得服务费1千元。

对应上述收支,劳务公司B怎么样计税呢?

方式一:1万元全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先不考虑增值税附加),缴税566元,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缴税283元。劳务公司事实上只有1千元收入,却要交30%-50%的增值税,税负过高。全额计税当然不是我们要选择的方式,只是为了对比才写的。

方式二:差额计税方式,9千元分拆计入派遣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1千元计入劳务公司收入。1千元的收入按5%的简易计税税率计算,缴税48元。

劳务公司B按方式二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三种方式:

1、开具1万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实际报税时按照1千元对应的税额报税。用工企业A完全不能抵税,没人愿意这么做吧!

2、分别开具9千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1千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方式用工企业A和劳务公司B都可以接受。

3、使用增值税系统中的“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1万元和扣除额9千元,系统按1千元计算税额,并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这种方式跟方式2本质是一样的,直接在线操作,只是目前税务系统好像不太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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